导语

暑期出游、周末微度假,不少人开始青睐小区里的民宿、网约房——扫码开门、按天计费、说走就走。新业态方便了房客,也把矛盾带进了居民楼:邻居频繁更换、深夜喧哗、门禁失控、消防隐患……一边是房东想盘活闲置房产,一边是邻居要守护生活安宁。当"自家住宅"变成"经营性用房",法律到底怎么看?

一、一起刚刚生效的判例

2025年,浙江宁波中院对一起"住宅改网约房"纠纷作出终审判决((2025)浙02民终4242号)。原告周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系同楼上下邻居,双方房屋用途均登记为住宅。2023年起,张先生通过携程、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房源、明码标价、接受不特定人员预订,房内还备有有偿酒水、毛巾并办理入住登记,按天结算房费。邻居多次投诉扰民无果后,周女士诉至法院,请求停止经营性使用、恢复房屋住宅用途。

法院认为,网约房面向不特定公众、按日收费、提供配套住宿服务,带有明显经营性质,属于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"经营性用房"。业主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,擅自将住宅改为网约房的,邻居请求停止经营、恢复原状,应予支持。一审法院判令停止经营、恢复原状,二审予以维持。该案例已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,对同类纠纷具有参照价值。

二、为何"住宅+网约"会被认定为住改商

关键不在"租"还是"住",而在"用途"。普通房屋租赁,是固定承租人、长期使用、仅提供房屋本身;而住宅网约房,借助互联网平台面向不特定公众发布房源、按小时或按天计费、提供住宿服务,人员高频流动、身份随机。二者形似而神异,后者实质上是经营性住宿服务,构成"住改商"。

这也意味着,想正经做民宿,不是挂个链接就行。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(LB/T 065-2019)及多地实务指引明确,民宿经营需办理营业执照、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,涉及餐饮的还需卫生许可证。无证经营,依法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取缔。

三、三条必须守住的法律红线

红线一:住改商须经"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"。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九条是总开关;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,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,即属"有利害关系的业主"。换言之,只要同楼邻居反对,住宅就不得擅自改为网约房。浙江江山曾有11名业主联合起诉,法院不仅判令停止经营、恢复住宅用途,还支持了业主合理的维权开支。

红线二:经营必须持证、合规。旅馆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,消防、卫生均有硬性标准。以浙江为例,《浙江省民宿范围与条件指导意见》要求民宿单栋客房不超过15间、建筑不超4层、总面积不超800平方米,并对疏散通道、逃生设施、火灾报警、灭火器配置等作出细致规定。消防、治安不达标,不仅开不了业,还可能被追责。

红线三:实名与安全责任不可缺位。多地已就网约房治安出台专门规定——如宁波鄞州区实行"房源码"管理、台州椒江区2026年施行网约房管理办法,均要求经营者备案、落实入住实名登记(实名、实数、实时、实情"四实"),并严格执行接待未成年人"五必须"。平台也须审核房源、不得发布未登记房源。

四、给各方的实务清单

想做网约房的业主:①动工前先与同栋利害关系业主沟通,争取一致同意并书面留痕;②依法办齐营业执照、特种行业许可、消防与卫生手续;③满足治安实名登记与消防安全要求。切忌"先上车后补票"。

受影响的邻居:①可先与经营者、物业、业委会协商;②协商不成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九条诉请停止侵害、恢复原状;③涉及消防、治安隐患的,可向公安、消防救援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。

平台方:履行审核义务,核验房源与经营者信息,对未登记或被责令停业的房源及时下架。

结语

新业态的价值,在于让闲置资源流动起来;但流动不能越过法律的堤坝,也不能碾碎邻居安静生活的权利。对房东而言,"住改商"不是想改就改的私事,而是一道需要邻居点头、证照齐全、安全达标的法律程序;对城市而言,疏堵结合、用备案与"房源码"把网约房管起来,才能让便利与安宁并存。规范运营,方能多方共赢。

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、公开案例与规范性文件撰写,供实务研究参考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;个案处理建议咨询执业律师。